算尽则死,死有余责,乃殃及子孙。

出处

出自宋代李昌龄的《太上感应篇

拼音和注音

suàn jǐn zé sǐ , sǐ yǒu yú zé , nǎi yāng jí zǐ sūn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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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每月初一及恨气恼,每天清晨怨而号哭,面向北方,擤鼻涕,吐痰,大小便。面向炉灶歌唱哭泣。用灶火点燃线香。用污秽不洁净之木柴烧饭菜,夜间起来赤身露体,一年八大节气:四立二分二至,施行刑罚。对流星吐口液,手指彩虹,常常以手指日月星,以眼注视日月。春季烧山林猎捕走兽。向北方口出恶言。无缘无故,杀伤龟蛇。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项之罪,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,重罪夺其死,尚抵不过罪恶,就由子孙承当灾祸之报。利用恶势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,逼取别人的金银财宝。横取的人,灾祸抵消有余者,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担当。或以死丧之灾消祸,如侥幸不死,便有水灾,火难,盗抢,贼偷,遗失用具,疾病,官司,口角等报应,报应轻重,他恰好与横取他人钱财的值相等。逞贪或任性冤枉杀人。正是换刀兵之灾相报,难逃一死。

词语释义

有余:1.有剩余;超过足够的程度:绰绰~。2.犹有零。3.谓有馀味。

子孙:儿子和孙子,泛指后裔。

殃及:连累。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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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昌龄

李昌龄

李昌龄(937—1008)北宋宋州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,字天锡。太平兴国进士。累官知广州,不能清廉自守,代还,建议舶货不宜全部官买官卖,部分劣货当听商舶自卖。淳化三年(992),为御史中丞。至道二年(996),进参知政事。坐与王继恩交结,罢政,贬官。后知梓州、河阳府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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