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用事者得罪,例出为刺史。

出处

出自唐代韩愈的《柳子厚墓志铭

拼音和注音

yù yòng shì zhě dé zuì , lì chū wèi cì shǐ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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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贞元十九年,子厚由蓝田县尉调任监察御史。顺宗即位,又升为礼部员外郎。逢遇当权人获罪,他也被按例贬出京城当刺史,还未到任,又被依例贬为永州司马。身处清闲之地,自己更加刻苦为学,专心诵读,写作诗文,文笔汪洋恣肆,雄厚凝练,像无边的海水那样精深博大。而他自己则纵情于山水之间。

词语释义

刺史:又称刺使,职官。“刺”是检核问事的意思,即监察之职。“史”为“御史”之意。秦制,每郡设御史,任监察之职,称监御史(监郡御史)。

得罪:(动)招人不快或怀恨;冒犯:做工作不能怕~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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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愈

韩愈

韩愈(768~824)字退之,唐代文学家、哲学家、思想家,河阳(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)人,汉族。祖籍河北昌黎,世称韩昌黎。晚年任吏部侍郎,又称韩吏部。谥号“文”,又称韩文公。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,破骈为散,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。宋代苏轼称他“文起八代之衰”,明人推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,与柳宗元并称“韩柳”,有“文章巨公”和“百代文宗”之名,作品都收在《昌黎先生集》里。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“道统”观念的确立者,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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