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年十一十二馀,与子握手相欢娱。

出处

出自明何景明的《忆昔行

拼音和注音

wǒ nián shí yī shí èr yú , yǔ zi wò shǒu xiāng huān yú 。

小提示:"我年十一十二馀,与子握手相欢娱。"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,仅供参考。

翻译及意思

词语释义

十二:1.十分之二。2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3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

欢娱:欢欣娱乐、欢愉。

十一:十月一日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节;新中国成立于一九四九年的这一天。

手相:手相shǒuxiàng手的形状及手上的纹理,迷信的人根据它来推测祸福看手相。

握手:(动)一种礼节,指彼此伸手相互握住,也用来表示祝贺或慰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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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诗
何景明

何景明
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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