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伤人命官司行告,郑州迭配见些功劳。

出处

出自元代张寿卿的《杂剧·降桑椹蔡顺奉母

拼音和注音

zhì shāng rén mìng guān si xíng gào , zhèng zhōu dié pèi jiàn xiē gōng láo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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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词语释义

伤人:伤人shāngrén使人受到伤害。

人命:①人的性命:~关天。②指人的寿命:~有长有短。③指人的命运。

命官:命官mìngguān受朝廷任命的官吏

功劳:(名)对事业作出的贡献:~很大|立下了汗马~。

郑州:简称“郑”,古称商都,是河南省省会。

官司:(口)(名)诉讼:打~。

致伤:致伤zhìshāng伤害只想致伤,不想打死

人命官司:指有关杀人或因故使人致死的事件的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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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诗
张寿卿

张寿卿

张寿卿,[约公元一二七九年前后在世]名不详,东平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元世祖至元中前后在世,官浙江省掾吏。寿卿工作剧,有诗酒红梨花,(录鬼簿)一种,今尚存。散曲未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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