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托之于他音,寄之于余声,

出处

出自两汉嵇康的《声无哀乐论

拼音和注音

suī tuō zhī yú tā yīn , jì zhī yú yú shēng 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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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秦客诘难说,诚然,各地的风俗不同,唱歌哭泣表示的意思也不一样,然而人们哀乐的感情却不能不表现出来。内心受到触动,声音便从心中发出,虽然寄托于别的声音,借寓在余响里,善于听音乐的人总还能听懂,不会让音乐中的感情错过。从前伯牙弹琴,钟子期就知道他想到了什么;下人敲磬,子产就知道他内心悲哀;鲁国人早晨哭泣,颜渊知道他与儿子分别。这几位哪里是从固定的音符中得到智慧,在曲调中受到验证呢?(归按,“假智于常音,借验于曲度”中“常音”是指音符与意义有固定的对应关系的音。也就是上文所讲的“音声指无常”的反面。当然事实上在音乐中是不存在这种“常音”的,因为音乐的语言是不同于文字的语言,不具有确定性。)内心悲哀神色就会发生变化,感情悲伤声音就会变得哀切,这是自然的反应,不可缺失,只有精神清明的人才能精通。善听音乐的人不会因为声音众多感到困难,不善听音乐的人也不会声音单调就感觉容易。不能因为没有遇到善听音乐的人就说音乐没有可以听懂的途径,看到各地风俗的多变就说声音中没有哀乐。(归按,这是说音乐中是有内容的,自然也是有感情的。既讲原理,又例举事实,很有道理。)您又说:贤德的人不应该用爱来称呼,愚笨的人不应该用憎来称呼。然而这也是因为有了贤德才会引起别人的爱,有了愚笨才会引起别人的憎,只是同一个主体不该共用两个名称啊。哀乐的产生也是有缘故的,这是声音使我悲哀,声音使我快乐。如果哀乐确由声音引起,那声音中有哀乐就是实实在在的,怎么能将名实分离开来呢?(归按,“何得名实俱去”中“名实俱去”是说将原来一致的名实硬是分离开去。这个反驳也很有道理。秦客是用反映论的观点来反驳嵇康的,既然哀乐由声引起,则是先有声中的哀乐,而后才有听者的哀乐,听者的哀乐来源于声中的哀乐。如果声中有哀乐,则哀乐本来就是声音的属性,将哀乐与音乐分离就是不对的。这段话的价值也是在于他分析的精细,区分了两种哀乐,以此说明源流关系,最终证明声有哀乐。)您又说,季札采集诗歌,考察礼仪,以此来辨别风雅;孔子感叹《韶》乐与德行一致,所以赞叹不已,这是什么话啊?况且师襄演奏乐曲,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;师涓奏乐,师旷从中听出了亡国之音,哪里是讲明诗意后才下判断,演习礼仪后才作评论的呢?这都是直觉领悟,用不着等到积累了平日的见闻就已经能判断好坏了,所以前代史书当作佳话记载下来。现在您凭借着浅陋的见闻,用您的见识为标准来作判断,这不是抹杀了前人精细的见识,辜负了夫子神妙的体察吗?(归按,秦客坚持音乐是有内容的,善听乐者是能够通过音乐理解音乐中的内容。音乐有内容,因而有感情都是不错的。问题是音乐的语言是含蓄的,模糊的,具有不确定性。因此听众要通过想象才能把握音乐的内容,因而听众的理解和作曲家的原意之间是会有一定距离的。对于这一点秦客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,这给下文嵇康的反驳造成了空隙。尽管如此,还是改变不了声有哀乐的特点。)

词语释义

之于:"......对于......来说,(就像是......)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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嵇康

嵇康

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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