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引天亡我,非用兵之罪也,岂不谬哉!

出处

出自两汉司马迁的《项羽本纪赞

拼音和注音

nǎi yǐn tiān wáng wǒ , fēi yòng bīng zhī zuì yě , qǐ bù miù zāi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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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词语释义

用兵:用兵yòngbīng∶使用兵器立小人以教用兵。∶使用武力,进行战争不敢造次用兵∶调兵遣将,指挥战争长于用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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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迁

司马迁

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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