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钱沽酒争酬酢,执手高歌入醉乡。

出处

出自宋邹浩的《醉者

拼音和注音

dé qián gū jiǔ zhēng chóu zuò , zhí shǒu gāo gē rù zuì xiāng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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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词语释义

高歌:(动)高声歌唱:~一曲。

执手:拉手;握手。

醉乡:饮酒沉醉之后,似乎进入了另一番乡境,飘飘然别有滋味。

沽酒:1.从市上买来的酒;买酒。2.卖酒。

酬酢:宾主互相敬酒(酬:向客人敬酒,酢:向主人敬酒),泛指交际应酬。是故可与酬酢。——《易·系辞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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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诗
邹浩

邹浩

邹浩(1060—1111)字志完,遇赦归里后于周线巷住处辟一园名“道乡”,故自号道乡居士,常州晋陵(今江苏常州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五年,卒於徽宗政和元年,年五十二岁。元丰五年(1082)进士,调扬州颍昌府教授。吕公著、范纯仁为郡守,皆礼遇之。哲宗朝,为右正言,累上疏言事。章惇独相用事,浩露章数其不忠,因削官,羁管新州。徽宗立,复为右正言,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,复直龙图阁。卒谥忠,学者称道乡先生。浩著《道乡集》四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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