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传罪已兴元诏,沾洒青霄泪万行。

出处

出自清黄遵宪的《五用前韵(其一)

拼音和注音

hū chuán zuì yǐ xīng yuán zhào , zhān sǎ qīng xiāo lèi wàn xíng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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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及意思

词语释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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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遵宪

黄遵宪

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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