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法善

叶法善

叶法善(616年-720年),字道元、太素、罗浮真人,括州括苍县(今浙江省丽水市)人。叶法善郡望是南阳郡,占籍为松阳卯山怀德里,乡贯是栝州松阳。代表作品《留诗》...

叶法善唐代著名道士叶法善的宗教领袖地位

  叶法善作为世代相传的著名道士,受到李唐皇朝的重视当始于高宗李治一朝。高宗李治(650-683)嗣位之初,政权执掌在长孙无忌、禇遂良等贞观老臣手中,其基本国策仍是沿袭贞规遗规,在宗教政策上继续奉行崇道抑佛的政策。高宗一朝对于道教主要做了以下四件事:

  第一,尊封老子为“太上玄元皇帝”,并立祠庙加以祭祀,首开唐王朝统治者给老君册封尊号之先河。

  第二,尊《老子》为上经,令王公百僚皆习,规定为科举考试之内容。

  第三,提高道士地位,优宠道士。据《佛祖统纪》卷三九载:仪凤三年,高宗令道士隶属宗正寺,班列于诸王之次。唐代的宗正寺是管理皇宗族事务的机构,高宗将道士划归宗正寺管理,实是将男女道士视为自己的本家。如此,道士的地位得到大大地提高。在优宠道士方面,高宗不仅优礼在世道上,而且对已逝道士亦加以追封。受高宗优宠的道士主要有:万天师、刘道合、潘师正、尹文操、叶法善等人。叶法善,世为道士。显庆中,高宗闻其名,征诣京城,将加爵位,因辞不受,求为道士。弘道元年(683),令叶法善封南岳,辟地四十里充宫观长生之地。

  第四,兴建道观。高宗时,兴起修建道观高潮。

  叶法善道教宗教领袖的地位的确立始于高宗一朝,在后续的睿宗李旦(710-712),玄宗李隆基(712-756)得到了巩固和逐步走向顶峰。

  睿宗李旦,是位佛、道二教皆信奉的皇帝,认为:“释典玄宗,理均迹异,拯人化俗,教别功齐。”但睿宗尤崇信道教。据史书记载,他不仅对道教理身理国理论十分赞赏,以此作为他的理国之要,而且其登上帝位也与道教有关。《新唐书·叶法善传》载:“睿宗立,或言(叶法善)阴有助力。”《旧唐书·方伎传》曾载:“……睿宗即位,称法善有冥助之力,先天二年,拜鸿胪卿,封越国公。”

  唐玄宗对叶法善亦宠幸有加,先天元年(712),认为叶法善有“得包贞素,学究无微”的学问与道行,以及“预睹衅萌,亟申忠款”的美德,因此加以封赏,封叶法善为越国公。开元八年(720),在叶法善仙逝后,唐玄宗在《赠叶法善越州都督制》中还肯定其:“天真精密,妙理幽畅,包括秘要,发挥灵符。因以冥默难原,希夷罕测;而情栖蓬阆,迹混朝伍”的高超道术,而且进而表彰他“保皇冠而不拔,加紫绶而非荣。卓尔孤芳,冷然独往。胜气绝俗,贞风无尘。金骨外耸,珠光内映”的崇高美德,以及对唐皇朝“以理国之法,数奏昌言。谋参隐讽,事宜宏益”的政治作用,表达了自己“何莫懋遗,歼良奄及。永惟平昔,感怆于怀”的悲痛心情,最后表示要“宜申礼命,式贲泉壤。”赠叶法善以“越州都督”的封号。开元二十七年(739),唐玄宗还思念仙逝的叶法善,特为之亲撰《叶尊师碑》以祭奠之。

  从以上的材料和李唐皇朝自高宗李治始,继睿宗、玄宗对叶法善的持重和封赏以及所记述之事迹而言,叶法善应当为当时大唐社会的著名宗教领袖和政治活动家之一,并且对唐朝的政治、宗教、文化的发展,发挥了他的独特的作用与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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